建设与管理科(安全监督科)职责

发布时间:2013-11-11 来源:


一、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二、负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开工审批工作;

三、拟订市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四、拟订全市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制度;

五、组织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和验收;

六、组织实施农村水电电气化县建设,指导农村小水电及小电网建设;

七、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八、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

九、指导河湖库的治理和开发;

十、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

十一、负责河道采砂管理;

十二、指导水域的综合治理、开发利用以及水利旅游和水利行业的供水工作;

十三、承担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四、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安全监督;

十五、指导全市水利公安工作;

十六、组织实施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全市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主办单位:济源市水利局
单位电话:0391-6633141
单位地址:济源市行政二区8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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