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水利局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07-21 来源: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河湖库的防洪规划和流域、区域综合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

4、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济源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

6、编制、审查全市大中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

7、指导水文工作。

8、负责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河湖库及滩地的治理和开发。

9、负责防治水土流失。

10、指导农村水利工作。

11、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仲裁并处理跨镇区水事纠纷。

12、开展全市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济源市水利部门机关内设9个职能科室和济源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等12个归口预算管理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水利部门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人数244人,其中:行政编制实有人数24人,事业编制220人。实有在职职工226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79人,遗属人员32人。

(四)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为了确保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顺利实施,我单位在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是:围绕“北方水城”建设,加快水系建设,完成城市水系规划编制,开工蟒河口水库供水工程和盘溪河水生态治理工程;制定出台“河长制”工作方案,建立组织体系、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河湖水系管理;完成我市小型农田水利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完成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国家级试点工作,深化完善水利改革发展;积极开展省重点项目河口村水库有关协调工作,配合完成水库竣工验收工作;提高水政执法水平,提升服务质量,严格查处擅自取水、河道采砂、擅自凿井、侵占河道等水事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加强农村安全饮水提质增效工作,足额征缴农村安全饮水维护积累金。加强镇级饮水工程维护积累金征缴的督促力度,确保镇级饮水维护积累金按时交纳,农村饮水工程维护工作正常进行;加强防汛抗旱工作调度,进一步提高防灾减灾能力,确保全市安全度汛,科学抗旱;做好水资源综合规划项目;建设盘溪河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蟒河口水库供水工程、“3+1”农田水利项目、梨林南程节水灌溉项目、大峪河清虚至东河段河道治理工程、防汛抗旱物资仓库建设工程、农田水利项目县工程、21个贫困村饮水安全工程改造提升项目、水保治理项目等。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增减情况分析

2017年收入预算16923.8万元,其中:以前年度结余资金10077.2万元,省提前通知一般转移支付上级资金1966万元,财政拨款1204.7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3675.9万元。上年度收入预算是17336.6万元,以前年度结余资金10530.5万元,上级提前通知一般转移支付508万元,财政拨款2088.9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385万元,专项收入3824.2万元。收入预算减少2.38%,减少原因主要是离退休费减少138.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增加81.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20.6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增加3290.9万元,专项收入减少3824.2万元,上级预拨增加1458万元。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204.7万元,上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088.9万元,减少884.2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用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减少865万元。

2017年综合支出预算为16923.8万元,与上年17336.6万元相比减少412.8万元,减少2.38%,减少原因主要是离退休费减少138.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增加81.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20.6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增加3290.9万元,专项收入减少3824.2万元,上级预拨增加1458万元。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04.7万元 ,上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088.9万元,减少884.2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用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减少865万元。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5.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用预算3.7万元,上年度预算7.9万元,同比下降53.2%,预计2017年度公务接待40批次,450人。主要是上级检查、督导、兄弟城市之间的学习交流。下降原因是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规范公务接待活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2万元,上年度预算26万元,同比增长23%,增长原因主要是单位车辆严重老化,费用增加。公务用车费用主要包括车辆下乡燃油费、过路费、保险费等。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行政经费预算安排348.8万元,2016年行政经费预算安排582.8万元,减少234万元,下降4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行政经费预算中包含了项目支出中的办公、差旅及招待等支出,本年预算中只预算了机关的基本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43.6万元,2016年预算5万元,比上年增加38.6万元,增长77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办公设备老化严重,急需新购一批办公设备。2017年主要用于急需要的货物采购,购置更新一般办公家具、文件柜、计算机、打印机、空调、体育设备、灯光、音响设备、摄影器材、摄像头、LED显示屏、电视机、灶具等物品。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年度我单位共有53个项目,年初均设定了绩效目标,年度中间加强项目预算执行,项目总体实施良好。

2017年计划对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农村饮水维护积累金等53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目前项目正在积极推进中,确保完成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

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附件:济源市2017年水利局预算草案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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